一、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的指导思想
诚信教育是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,诚信是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根本,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,既是他们自身成长
的需要,也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。通过设立无人监考考场,在学生中形成一个自我约束、自我信任的机制,能更好地
对大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,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,形成良好的学风考风。
二、无人监考考场的规则和要求
1、无人监考考场,就是在课程考试过程中,考场不设立监考人员,只设立巡考人员,考试者本人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,以班级
为单位集体申请考试使用的考场。
2、无人监考考场主考由该门考试课程教师担任。主考负责考试试卷的收发、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印刷等文字不清问题、填写考场
登记表等。主考教师在开考前5分钟将试卷送到无人监考考场,分发试卷,填写考场登记表,考试过程中回答学生对于试卷
印刷文字不清之处的询问,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。
3、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按照桌签安排就座;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;考试结束后,按时自行交卷置于考场讲台上
(包括提前交卷),不得拖延时间,自觉维持考场秩序。
三、申请无人监考考场的程序
1、在上一学年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而受纪律处分的同学都可以申请。
2、资格审核通过的同学签订《新华国际商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
3、学院根据学校整体考场安排情况来设立无人监考考场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场地点、考试时间、考场个数以及考试科目。
四、监督、优秀表现及违纪处理
1、对申请无人监考考场的学生、考试科目,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公示,公布监督联系方式,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。
2、考场巡视员在考试巡视过程中,发现考场中有人实施考试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将宣布该同学停止考试,该场考试成绩无效,
另行安排。
3、学院将受理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,并在考试后匿名相互做诚信打分,后对考试答卷情况进行评估分析,若认定有
雷同试卷等违纪作弊行为的,相关同学的该场考试无效并取消该门课成绩。
4、对在匿名诚信评价较高的同学,学院将给予奖励以示鼓励,并在奖学金评定、评优、蔡冠深先生赴港实习评分中予以适当
加分。
5、对考试违纪、作弊者,按照学校考试与违纪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